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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政策]强制拆除费用 拟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013-10-26 06:43 点击次数 :

     导语:拆违新规: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当事人拒不承担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索。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之《规划土地监察条例》。当事人搞违建花费10万,政府强拆花了100多万,深圳《规划土地监察条例》二审拟规定:
  
  拆违新规
  
  ●对涉及违法行为的房地产,深圳新闻资讯 ,有关机构可以作出决定,限制其初始登记或者转移、抵押登记。
  
  ●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当事人拒不承担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索。
  
  南都讯南山区某商厦楼顶的一处违法建筑,当事人建设仅花费10万元,而行政机关为强制拆除该违建却花费超过100万元才完成拆除。当事人以低廉的成本建起违法建筑后,通过买卖、出租获得惊人的利润。这也是当前违法行为人愿意铤而走险,违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昨日再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规定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当事人拒不承担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索。
  
  市人大在赴基层调研后发现,在已建成的房屋上加建、改建、扩建成为规划土地违法的主要趋势,而在办理这类型案件时,存在不少涉嫌违法行为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对房产进行转让、抵押等方式实现“金蝉脱壳”,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为加强对这些行为的监管,条例二审稿规定,对涉及违法行为的房地产,有关机构可以作出决定,限制其初始登记或者转移、抵押登记。“一方面可以有效保障对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追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使当事人为了实现房产交易而自觉守法,甚至出现违法情况也会主动消除违法状态。”市人大法委副主任刘渤说。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困难重重,也常引发冲突。一审中,有人大常委提出,最高法院于今年出台的关于强制拆除的司法解释,明确不再受理由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而条例修订草案却规定了行政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非诉的强制拆除,二者有矛盾,建议进行修改。
  
  刘渤表示,若统一规定所有非诉强制拆除都由行政机关实施,则与上位法不能保持一致。因此,条例二审稿对非诉强制拆除的执行权进行了区分。对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对依照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作出的限期拆除行政处罚,由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所在区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予以拆除;对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作出的限期拆除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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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设资源警察执法
  
  人大:中央不允许设立新警种
  
  条例一审稿中,规定由公安机关对暴力抵抗拆除违建等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在审议中,有人大常委进一步提出,要加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应探索成立一支资源警察队伍。此前,河南洛阳市就成立了全国第一支国土资源警察队伍。
  
  为此,市人大会同有关部门专程赴洛阳进行调研。调研后得知,洛阳国土资源警察成立于2007年,主要是针对洛阳当地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分布面广、类型复杂、矿产资源监管难度大而专门设置的。而在2009年,中央编办、公安部已明确发文不允许各地设立新警种,而且对已设立的警种要进行清理。因此,市人大认为,深圳目前不宜设立资源警察。
  
  然而,市人大也坦承,在规划土地监察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确面临着“入户难、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而且暴力抗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此,条例二审稿规定,建立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和公安机关证据收集、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协作机制。还规定公安机关指定专门机构,协助和配合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对阻碍执法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此外,条例二审稿还规定,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配合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政府强拆费用高昂
  
  新规:强制拆除费用当事人承担
  
  在一审中,有人大常委提出,关于行政强制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规定应进一步细化,以更具可操作性。市人大表示,在实践中,当事人建设违法建筑的成本极低,而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的费用高昂。如在南山区某商厦楼顶的一处违法建筑,当事人建设仅花费10万元,而行政机关为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要在商厦外墙搭架子、建平台,最后总共花费超过100万元才完成拆除。此外,当事人以低廉的成本搭建起违法建筑后,通过买卖、出租等方式,往往能获得惊人的利润。这也是当前违法行为人愿意铤而走险,违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若不增加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将形成不良的社会导向。”市人大法委副主任刘渤表示,在对行政强制拆除费用承担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参照行政强制法关于法院实施强制拆除费用由当事人负担的规定,条例二审稿规定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以此增加行为人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违法行为人的作用。同时,也明确了当事人拒不承担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索。

(责任编辑: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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